孩子上大学了还支付抚养费吗?还按原订的标准支付吗
一、孩子上大学了还支付吗?还按原订的标准支付吗
在普遍情况下,孩子上了大学仍然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特别是当他们处于未成年阶段时。
对于已经年满18岁但仍未具备自食其力能力的情形,如成长于家庭环境中且由于非自身过失因素导致的现有生活状况难以维系的成年人,应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定义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此时,父母尽管不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但由于这些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并且仍需接受高等教育,因此父母仍然有道德和法律义务资助他们完成大学生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费判决标准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标准,通常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并加以确定:首先,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其次,参考抚养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需评估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
在制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时,父母双方可以依照上述三大基本原则进行友好磋商和约定,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将由法庭予以裁决。
(1)如果夫妻一方属于有固定收入人员,其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当根据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予以裁定。
若是肩负着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义务,其比例仍然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的最高上限不应超过该月总收入的50%。
(2)针对那些具有较高收入的父母,他们的抚养费依循上述规定所设定的比例计算后,虽然比前述的幅度要高出不少,却也能满足特殊的要求,因此可破例超出这个幅度。
除非没有其他任何特殊考虑因素,否则抚养费每月的最高限额一般不会超过3,000元人民币。
(3)至于那些收入相对偏低的父母,在根据过错方的抚养能力进行衡量之后,可能不再适用常规的比例,而是在下调后的幅度内进行裁定,这是为了确保子女能够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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