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没生就离婚了,孩子父亲应该履行抚养费吗
一、孩子还没生就离婚了,孩子父亲应该履行吗
对于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离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异后,若孩子由某一方实际抚养,则另一方需承担其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支出的部分乃至全额费用。
对于该教育和生活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的确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共识,便可通过法律途径判决解决。
无论何种方式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裁判的结果,均不会对孩子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需求、教育和发展等方面,向父母任意一方向其提出超过原先协议或者判决总金额的合理请求产生限制或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走了的女人又回来离婚可以要求补抚养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之明文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女方需持续支付直至其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的必要生活费用与教育支出。
该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综合考虑子女自身需求的实际情况、家庭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属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平均生活水平,予以合理确定。
此项费用既包括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的日常生活所需的经费,也涵盖了从小学至大学阶段学业开支以及可能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等各类开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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