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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况

合飞律师1个月前 (03-29)普法百科3

一、请求的四种情况

离婚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要考虑过错方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区,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从判决。

三、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我国加强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方起到了约束作用,保护了无过错方的权益。以上是小编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况及相关知识介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米律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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