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怎样收集离婚用的上的证据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3-28)普法百科6

一、怎样收集离婚用的上的证据

(1)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离婚过程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二、调解是不是的必经程序

调解是审理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在进行调解时,法庭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

调解是审理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

三、打离婚官司查婚外情吗

离婚官司律师不可以去查男方有没有外遇,如果你有证据或者是对方可能出现外遇,可以报警让派出所去抓,只要派出所出警了,抓到对方和其他人共处一室,派出所的询问记录也可以作为有外遇的证明。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怎样收集离婚用的上的证据,上面的内容已经给大家举了很多例子了,可以静观其变另一方的一些异常的情况再去做准备。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米律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509182.html

怎样收集离婚用的上的证据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