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残疾是否可以离婚
一、另一方残疾是否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残疾可以离婚。男女双方离婚与是否残疾无关,只要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出现民法典规定的提起诉讼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都可以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一方为残疾人的规定
残疾人离婚并无法律上的特殊规定,但是法官在对残疾人离婚的审理中,会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主要体现在:
1、分割时, 人民法院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可能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适当多分; 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会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帮助。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在不影响到子女利益的上,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
三、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另一方残疾是否可以离婚”的相关知识,法律规定离婚并不因为夫妻一方为残疾人就不能离婚的限制性规定。判定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您还有哪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可咨询米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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