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一、两口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形,不仅违背社会道德,在法律上来说也是不被允许的。在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其仍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
另外,并不是说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了,离婚后,孩子仍是双方的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孩子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双方的收入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二、准予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两种途径
(一)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二)。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将孩子判归一方,另一方也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以上便是米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两口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米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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