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当双方都不愿意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作出判决,这可能包括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情感依赖、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等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提供适当的抚养,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亲属的抚养请求,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如安排临时监护或儿童福利安排,以确保孩子的福祉。
建议参考:
在处理此类复杂情况时,建议父母双方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并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父母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服务,以达成双方都认为公平合理的抚养安排。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时,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离婚双方都不愿意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父母双方应当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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