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户口必须动吗
一、孩子户口必须动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生活学习的角度考虑,子女的户口随有抚养权的一方比较好,因为孩子随其生活,如果不在当地上学不利于照看小孩,而小孩上学又与其户口有关,一般在户口所在地上学。如果孩子的户口原本就在有抚养权一方的,就不需要改动了。
二、准予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不一定动,如果户口原本就在有抚养权的一方的就不需要动,否则可能需要随抚养权的一方,这也是为了方便孩子以后的生活。以上便是米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户口必须动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米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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