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可以多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女方可以多分割财产吗
因为家庭贡献较大,是否可以多分一点财产,可以先了解哪些情况可以多分财产。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一)离婚双方协商确定让一方多分财产;
(二)分割财产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的,那么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或是取得所有财产;
(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利益的原则,被照顾一方也可以多分财产。因此,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外,一方一般很难要求多分财产。不过,实践中请求法院做财产分割时,将会结合多个因素考虑,而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负担了较重的家人抚养义务的,那么即可以作为多分财产的考虑因素。另外,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做了财产协议约定,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甚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的义务较重的,那么在做财产分割时可以请求补偿。最后,因为现在很多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不同,对于贡献较多的一方,如果想要多分点财产,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就很难实现。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法律,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三、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一)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二)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女方可以多分割财产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当中,如果要进行离婚协议,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所涉及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同时也要了解分割财产,不能够隐瞒,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米律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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