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
一、哺乳期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
男女双方办理离婚之后,还处在哺乳期当中的孩子,原则上应当跟随哺乳的母亲,由母亲来抚养。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哺乳期离婚有什么限制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三、哺乳期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三)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提供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的多少,可以由男女双方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可以上诉至法院判决。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哺乳期女方主动离婚孩子咋判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米律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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