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离婚房子怎么判
如何判房产在离婚案件中的归属?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焦点,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具体处理方式需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问题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一般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并且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则需要依据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是父母赠与其中一方的房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
建议参考
面对房产分割的问题,建议在离婚前就做好充分准备,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法律规定及可能的影响因素,同时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事先对房产归属做出约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纷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复杂多样,涉及到的因素众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重视专业法律意见,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参与,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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