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存在的的抚养义务,虽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条件的。
二、事实婚姻一方生活困难的怎么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一)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二)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三)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三、离婚如果一方坚持不离该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说,没有离不掉的婚。但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和。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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