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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员工向公司借钱最好借口(有困难员工向公司借钱范文)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7

某公司以员工名义借款1000万元,但无力偿还贷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员工承担还款责任。面对被查封房屋还债,员工向检察院申请监察。检察院启动民事检察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启动监督接力……2022年1月18日,山东省滨州市5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山东省检察院立案后,被山东省高院立案审理。依法抗议。检察机关抗诉意见通过后,确定还款主体为借款公司。再审改判为公司“背锅”的五名员工不承担法律责任,有效维护了五名员工的合法权益。图:邹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进厂调查核实图:滨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案件图: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你不是经理,不是股东,你要签什么?现在法院查封了我们的房子,我们以后怎么生活?”面对妻子的质问,张卫东心里有说不出的痛苦:当时是公司领导让他签字的。他怎么能拒绝呢?张卫东是山东邹平利民食品公司的普通员工。利民公司最初是为了安置下岗职工而成立的。经过多年经营,后来成为当地玉米深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成是行业领军人物,在公司德高望重。虽然他已经退休,不再担任职务,但公司的一切事情他都习惯听他的意见。2014年10月,利民公司遭遇财务危机,银行贷款2000万元未能到期偿还。一旦贷款逾期,企业就会被列入企业征信系统,其他银行也会陆续上门贷款,企业可能就会倒闭。危机时刻,李成向公司合作伙伴新兴集团求助。新兴集团亦为该银行贷款的间接担保人。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就让集团小贷公司联系李成,商量还款策略。该小贷公司表示,同意通过向利民公司发放贷款2000万元,暂时帮助该公司清偿银行债务,并将“公贷”转为“民间贷款”。同时,小贷公司也表示,单一主体借款金额有限,需要分多期才能实现目标。李成当即决定以自己两家子公司的名义借款500万元,然后再找公司的5名员工借出剩下的1000万元。利民公司负责还款和担保。经过仔细挑选,张卫东和另外五名员工及其配偶被叫到财务室签订了合同。财务人员告诉他们:“只要签字,不要问任何问题。”张卫东发现,被选中的五名员工都是李成的亲信。领导在困难的时候想起自己,甚至觉得自己能这样为公司做出贡献感到有点荣幸。危机过后,公司的状况并没有根本好转。受国际形势和疫情影响,玉米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大部分员工下岗再就业,管理水平跟不上。这时,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了。新兴集团因连续发出3次催收通知仍未收到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李成和利民公司表示,该笔贷款是公司提供的,与五名员工无关。一审法院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书面借款合同,作出判决,认定张卫东等五人及其配偶为借款人。本人负责偿还本息1000万元,利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利民公司提出分期付款,新兴集团以周期太长、公司资产不易变现为由拒绝。并向法院申请启动执行程序,查封了张卫东等5人的财产。为了公司利益满腔热情签订的顶贷合同,却变成了无情的“投资信”;明明只是一名工人,如今却成了两家公司矛盾的“替罪羊”。无奈之下,张卫东等人向滨州市检察院申请监察。后经三级检察院审查接管监督受理案件后,滨州市检察院按照山东省检察院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有关要求,组成滨州市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联合办案小组,共同办理并就法律适用问题向山东省检察院报告,第六检察院作了报告。考虑到涉案财产已进入执行程序,为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检察官处理案件主动加快案件进展,试图通过工作接力争取时间。“案件的难点在于调查核实。”滨州市检察院检察六部主任王慧芳说。“在新兴集团否认的情况下,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证明新兴集团知道利民公司是借款人。我们决定从案件的利益链入手,制定调查核实清单,寻找关键证据”。根据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张卫东等人接受利民公司委托,以个人名义与新兴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新兴集团兴集团明知张卫东等人与利民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则该合同直接约束利民公司和新兴公司,张卫东等人不应承担责任。——这应该是案件的主要突破方向。邹平市检察院利用当地检察院熟人、熟地的本地优势,对利民公司、新兴集团、原邹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通过核实比对资金流向,办案检察官有了新发现:——原来,该笔贷款并非直接发放给利民公司,也不是直接发放给张卫东等人,而是转入了利民公司的监管账户。原邹平市财政办公室。财务处发现贷款存在风险后,对利民公司和新兴集团进行了监管,要求两家公司尽快协商还款、担保事宜,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相关合同签订后,新兴集团将贷款2000万元转入财务处监管账户,财务处代其还清银行贷款。从该笔贷款的银行交易明细来看,新兴集团转入财务处监管账户的总金额虽然与贷款一致,但每笔金额与贷款合同金额并不对应,金额和数量也不相符。杰出的。如果确实是向张卫东等五名员工个人发放的贷款,那么资金流向与贷款金额的对应关系就不符合常理。新兴集团后来辩称,发放贷款是基于对五名员工还款能力的信任。然而,作为普通员工,张卫东等人的月收入远远不够连贷款利息还清,而且除了自住的房子外,没有其他财产。新兴集团在没有对员工的家庭收入、银行对账单、资产等进行调查审核的情况下发放大额贷款,这也有悖常理。综合上述证据,检方认为,真正的借款人应该是利民公司,而不是公司的五名员工。滨州市检察院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将5起案件向山东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山东省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指示滨州市检察院进一步补充证据,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充分保障各方质证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企业以员工名义借款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透支了企业信誉,还逃避财务监管,侵害了员工利益,应及时予以规制。检察机关不仅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监管,更要引导社会共识,优化营商环境。”出席听证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济南联通营业部经理马波说。1月18日,山东省检察院对5起案件提出抗诉后,山东省高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认定还款主体为利民公司。再审改判张卫东等五人及其配偶无责任。切实维护了五家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制度缺失、监管不力、实务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我所将通过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方式,把法律送到家门口,做好公司的‘老叔叔’,帮助公司提高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邹平市检察院检察长文健对下一步工作方向作出部署。利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成表示,未来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让公司生产步入合法化轨道。山东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我们常说的‘白纸黑字’、‘谁签字谁负责’,通常是指根据责任原则来确认责任方。”但在本例以员工名义借款的案件中,员工接受公司委托,与新兴集团签订了借款合同,新兴集团明知存在这种委托关系,其员工也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应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认定利民公司与新兴集团之间建立了借款关系,员工不是借款人。这也符合民法精神。”一体化案件处理有助于提高质量和效率。检察一体化是检察机关有效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强调推进一体化检察机制建设,这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具有现实紧迫性和重要性。“一体化办案是化解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手段。”王慧芳告诉记者,以滨州市检察院为例,2018年以来,全市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年均增长64.38%。2021年,共受理此类案件349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案件占66.76%。“倒三角”结构性矛盾突出。为此,滨州市检察院建立了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滨州市检察院从一体化办案组织、一体化办案管理、一体化办案、一体化保障机制等方面,建立了以市检察院为龙头、县区检察院为骨干、自上而下整体协调统一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上下院落纵向沟通顺畅、各线横向沟通顺畅。据统计,2021年,滨州市检察院通过一体化机制办理民事监察案件160件,三个月内审查结案率为100%。其中,建议再审、起诉11件,立案、立案抗诉18件,抗诉受理率100%。%,均创历史新高。三年来,6起民事监察案件被评为山东省典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山东省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杨红光告诉记者:“办案一体化有利于聚合检察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从而集中优势力量办案,促进业务发展。”2021年底,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全省统一《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办法》,为山东省一体化办案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

新办案模式下,省级法院、市级法院要加强协调,做好重大案件的牵头、参与、督办,严格规范案件移送、移送流程,防止出现“翻转”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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