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明确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一、《民法典》生效明确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出资差不多且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内购置的房产按什么比例分?在实务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平分。现行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提到一个原则,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实务中对于不分或少分的原则有两种:重婚或与配偶者以外的他人同居,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两种情形的情况下,法院才可能给过错方不分或少分。重婚罪的举证比较困难,可以举证多夜情或与其他异性暧昧。一般来说,通过微信截图、开房记录、照片等证据,法院可以认定其暧昧,但很难认定存在同居关系。只有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存在长期、持续、稳定的状况,才能认定为与配偶者以外同居,才可能在财产分割时对其少分或不分。
婚外情在离婚纠纷中占比非常大,还有就是转移财产等问题,相比于目前,《民法典》更加保障了无过错方的权益。《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列为法院判决的原则,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问题之上,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合法权益亦将得到倾斜性保护,与一方当事人是否已取得股东身份无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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