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
一、民法典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米律提醒您,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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