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存在下列情况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变更撤销:
1.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2.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米律提醒您,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
1.男女。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三、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无论是否公证都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夫妻双方在办理了手续之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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