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每个月给多少以及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应该增加
一、孩子在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每个月给多少
孩子在哺乳期费每个月给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应该增加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 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米律提醒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可以再次上诉吗
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可以再次上诉。人民法院对孩子抚养费问题进行判决后,父母一方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向孩子定期支付抚养费,在后来,孩子的抚养费增加的,当事人还可以再次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增加抚养费,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孩子需要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对方支付增加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需要增加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费再次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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