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女儿抚养费教育无果后怎么处理
14日,申请执行人徐某从江西省人民领取了被执行人张某付给女儿的费10200元。至此,一起抚育费执行案件顺利得到了执结。,张某与徐某经法院调解,按调解协议,婚生女孩由其父亲徐某抚养,母亲张某每年付抚育费1200元,直到女孩18周岁为止,合计20400元,张某16日给付10200元,余款30日前付清。调解生效后,张某只支付了抚育费10200元,所欠抚育费一拖再拖。4日,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给付所欠抚育费10200元。法院受理执行后,18日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张某于三日内履行义务。之后,张某多次传唤不到,又行踪不定,有意逃避执行。13日,法院执行人员得知张某回家的消息后迅速出击。法院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与张某谈话,但张某对未付抚育费的行为毫无悔意并一意孤行。执行法官当即对长期拒付女儿抚养费的张某宣布实施拘留处罚,并依法律程序将被拘留人张某送进拘留所。张某被拘留后,经过执行工作人员的多次宣传和教育,终于认识到东躲、拒付抚育费的作法是非常错误的,并向法院作出了检查,交付了全部执行款。法院立即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拘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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