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闯祸谁负责
到底刘女士的前夫有没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呢?记者咨询了棠湖的刘-斌律师,据刘律师介绍,根据我国《》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父母是他的人。刘女士的儿子刚刚满9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造成对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虽然刘女士已经离了婚,但前夫仍是儿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以不共同生活为由而拒绝承担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听了律师的解释,如果前夫不承担儿子的损害赔偿责任,她就要状告他,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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