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
2.1 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学习、活动的时间。
2.2 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2.3 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申请
三期鉴定的申请,
申请三期鉴定的,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三期必须同时鉴定,不得分开再进行。达不到,也可以有三期鉴定。没有伤残不等于不需要误工、护理、营养的时间。
费用
三期鉴定的费用,
三期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出(按责任比例承担)。
三期鉴定在的、、、较为普遍,一般均用在方面。
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做出的,所以在医疗期间一定注意收集保管好这些材料,同时受害人也应提醒医生在这些医疗资料上如实填写具体的病情。
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在法律实务中如果侵害人对医生的病假单提出异议的,通常会要求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了解更多的请上合飞律师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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