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一、家庭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婚后男方父母给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给买房不一定属于,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并约定该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常见方式
1.直接隐瞒;
2.私自转移;米律提醒您,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3.借用名字;
4.伪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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