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修改吗
一、民政局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内容可以修改吗
民政局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内容一般不可以修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协议离婚后,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怎么离婚
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的离婚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的约定;
4.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米律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