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证据内容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证据内容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需要的证据内容,具体如下所述:
(一)证明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的证据。包括行为人的、、本等身份证明, 来证明行为人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能力,危险驾驶罪要构成犯罪,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岁。
(二)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据。根据行为人的犯罪目的、犯罪动机、主观意志来证明行为人是故意危险驾驶的。一般行为人的主观因素难以判断,只能通过他的行为、动机来判断他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三)证明行为人有危险驾驶行为的证据
1.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需要有证据证明其在道路上追逐,比如车速、行车记录含义等证据,能够证明其情节恶劣。
2.对于驾驶机动车的;证据主要是行为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对于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检测酒精含量一般由交警用仪器测出,如果行为人拒绝测量的,推定其醉酒驾驶。
3.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主要是证明车速、载客人数的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车内监控,乘客的证言,售票记录等证据。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的容量、数量等物证,证言、视听资料等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可以证明。
规定的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危险驾驶罪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证明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一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来证明,形成正确的证据链,并能排除合理怀疑,所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更多相关问题,合飞律师网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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