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久可以评残
交通事故多久可以评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评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害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应该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进行伤残鉴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