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失去抚养权了吗
一、离婚失去抚养权了吗
1、夫妻离婚后,夫妻一方有可能会失去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但仍然要承担抚养的责任,例如支付抚养费等,而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确定的原则如下: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本、、港澳同胞回乡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夫妻一方有可能会失去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但仍然要承担抚养的责任,例如支付抚养费等,而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子女抚养权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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