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
一、特殊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
1、若当事人能够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的,可以协商变更。
2、若当事人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且提出变更主张的一方,需要就变更理由予以举证。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变更抚养权是否能变更姓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2、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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