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吗?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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