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类型。它主要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就借款事宜达成的协议。
1.从合同性质来看,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2.从合同形式方面,一般为不要式合同。虽然法律规定借款金额较大等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在日常生活中,口头约定的民间借贷合同也较为常见。
3.从合同内容上,明确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这些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之,民间借贷合同在经济生活中较为常见,其性质和特点对于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间借贷合同什么成立法条
民间借贷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具体而言:
1.当出借人交付借款时,即生效。这体现了实践合同的特点,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例如,双方约定借款10万元,出借人虽已签字但未交付借款,此时合同未成立;只有出借人实际交付10万元借款,合同才成立并生效。
2.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那么合同自签订时成立。比如合同约定“本借款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
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需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通常为诺成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
三、民间借贷有效吗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债权转让不一定有效。
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需基于有效的债权基础。若民间借贷合同本身无效,意味着该债权的产生存在瑕疵。但债权转让行为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其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转让的相关条件来判断。
如果债权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通知等,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那么债权转让可以是有效的。然而,如果债权本身因基础合同无效而存在法律障碍,可能会对债权转让的效力产生影响,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总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债权转让无效,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债权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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