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情形
从重处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发生了交通肇事行为的话必须要冷静下来,让交警来做一个责任划分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自己驾驶车子逃逸,这样不仅不会逃避责任,而且还会从重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米小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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