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怎么分配
一、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怎么分配
关于离婚之后有关子女归属问题,即抚养权究竟应当归属何方,需要根据多种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地剖析和妥当的处理。
首先,对于尚处于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直接监护,然而如果母亲存在如下特定情形之一时,则可以将抚养权授予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能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提出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若父母双方就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且此种安排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这种决定是可以被认可的。
再者,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如下情形之一,那么他/她的请求将会得到优先考虑:
(1)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能力;
(2)子女长期跟随其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3)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却有其他子女;
(4)子女跟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益处,而对方却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方面存在争议,那么应当充分考虑该子女的个人意愿。
最后,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协商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协议,那么这种做法也是可以被允许的。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50岁没小孩离婚怎么判
涉及到无孩夫妇的离婚诉讼中,重点审定的并非子女抚育责任,而是关于婚姻关系与财产权益的判决及分配方案。
首先需明确的是,该案是否具备被判定为离婚案件的资格;若答案为肯定,则接下来需要对夫妻间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申请离婚的法律依据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遭受实质性损伤,通常情形唯有当这一情况得到证实之后,才有可能被法庭判定为符合离婚标准。
至于离婚过程中所涉财产权益,如果这些财富属于夫妻共有的,法院将其作为均等份额予以分发;若发现其中某位配偶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话,作为无过失一方有权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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