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孩子可不可以自己决定抚养权
一、规定孩子可不可以自己决定
凡年满八周岁者,均享有自行决定权之权益。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之时,若子女已经成年至八周岁,则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而对于尚未年满两周岁的子女,优先考虑由母亲亲自抚养。
需明确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消逝。
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然属于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无论何时何地,不论性别为何,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不可替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7年了,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若已离婚七载并且具有正当的理由,便能成功恢复对子女的抚育权利。
在离婚七年后,任何一方都有权以合法的理由重新争取到孩子的抚育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双方家长可自行协商并制定变更子女抚育权的具体方案,如此一来,便能够顺利地恢复对子女的抚育权利。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家长具备充分的理由,也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对子女的抚育权进行调整。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评估,如若该理由被认定为合理且充分,那么法院将依法改变子女的抚育关系,将子女的抚育权交还给另一方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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