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不出庭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
一、离婚案不出庭孩子的如何判
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裁决用分配的情况下,原、被告双方均需亲自出席法庭审理。
若原告未能亲身参与庭审,且经法院传唤仍无合法理由不出席者,则视作撤回起诉处理;反之,倘若被告未按法律规则参加庭审,经过法院两次正式传唤后,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法庭参与诉讼。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基础上,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费用的分配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处理
在中,关于权的事宜需依照以下规定妥善处理: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决定是否由其中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权,同时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其次,若父母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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