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一、离婚后变更权有什么要求
在当今离婚案中,当事人逐渐呈现年轻化的倾向,离婚之时孩子们的年纪多处于童年阶段。
近几年来,有关抚养权争议的案例数量正在逐步上升,尤其是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的案件增长最为显著。
当父母中的某一方或者双方在离婚之后,其工作环境或生活状况出现了较大改变,因此提出更改孩子抚养权诉求的情况便会日益频繁。
学术界将此类案件进行了分类总结,主要可以归为以下三大类:
1、原抚养方由于经济拮据、失业或疾病缠身,无法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所有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持续时间在八年以内,且离婚时孩子年龄在六岁以下的比例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八十。
2、原抚养方因外出工作、生活,无法给予孩子充分的照顾原本拥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在离婚之后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不得不在异地长时间工作和生活,然而他们的孩子却未能跟随抚养人迁往新的居住地,这使得孩子无法在抚养人所在的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接受,只能留在原籍地继续完成学业。
3、无抚养权的一方移居至或海外,希望孩子能够与其共同生活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居民选择至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原先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可能因为即将前往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定居,从而希望孩子能够与自己共同生活,以便让孩子享受到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因此,涉及到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数量也相应地上升。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女人要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当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抉择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成为了焦点所在。
通常情况下,女方如果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采取以下三种策略:首先,女方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表明孩子与男方共同生活并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在孩子尚未满两周岁或尚处于哺乳期的阶段,选择让母亲担任孩子的主要照顾者显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最后,女方也可尝试证明自身相较于男方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条件,从而为孩子创造更为优质的生活条件,这无疑将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