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更改孩子抚养权
一、后能否更改孩子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特殊情况下确实具有变更的可能性。
这种变化往往是建立在父母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基础之上的。
在进行抚养权变更的过程中,主要会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身心健康的需求,同时也会对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及抚养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变更的程序将会相对简单;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最终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父母离婚子女应由哪方抚养,有没有法律规定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子女由哪一方领养,通常会依据“有助于子女健康茁壮地成长”这一基础理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夫妻离异后,若子女年龄尚未达到两岁,那么将遵循母亲进行直接监护抚养的基本原则;但倘若子女已经过两岁,即便父母双方未能就监护抚养事宜达成共识,也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以确保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标准做出公正裁决。
此外,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则在确定监护抚养权时须充分尊重大龄子女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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