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要孩子离婚怎么判
一、还没要孩子离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并未子女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重点在于明确双方的身份关系以及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是否能够判决解除婚姻关系,随后在该结果成立的基础上,着重处理合法夫妇之间财产的分配事宜。
法律规定一对合法夫妇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时,法院方能依法判决他们离婚。
还需注意以确认属于夫妇共有财产为原则,一般情况下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然而如若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确凿的法定过错行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对方提出相应的损害补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女离婚后孩子怎么判给父亲
针对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当母亲存在以下任一状况时:
1.患有长久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严重的健康问题,以致于难以与孩子共同居住生活;
2.虽然具有抚养营养孩子的基本条件,却未能尽到家长应有的义务和职责,此时,倘若父亲迫切希望由其亲自养育孩子;
3.还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孩子无法跟随母亲生活的特殊原因。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同意让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父亲获得的机会也是非常大的。
至于年龄超过两周岁,尚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亲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那么孩子更有可能会选择跟随父亲生活:已经接受了永久性的节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已经与父亲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父亲没有其他的子女,而母亲却有其他的子女;假使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更为有利,而母亲却患有长期无法痊愈的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
在母亲的抚养条件相当的前提下,如果双方都希望孩子能与自己共同生活,但是孩子已经与祖父母共同生活了很多年,而且祖父母也愿意并且有能力帮助父亲照顾孩子,那么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将会更大。
对于年龄达到八周岁及以上的孩子来说:如果孩子表达出自愿选择与父亲生活的意愿,这无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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