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主责必须先拘留么
一、事故认定书主责必须先拘留么
1、事故认定书主责并不会先进行拘留,造成重大或特大事故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会先进行拘留,普通交通事故事实清楚,损害轻微的,即使是主责,也不会马上拘留。
2、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于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或者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或者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书怎么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主要为: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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