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蹭不知道开走了算逃逸吗
一、刮蹭不知道开走了算逃逸吗
在社区内不慎触碰到他人的汽车且未留下任何痕迹便驾车离去,这种情形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交通肇事逃逸范畴。
需要明确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考虑,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以至隐藏行踪的行为。
对于此类事件,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类为逃逸行为。
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按照自身负责区域及道路状况,制定相应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建专门的力量来处理这类案件。
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查缉预案,部署警力进行堵截,同时利用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追捕。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过程中,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者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案件侦办进展情况,除非涉及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予以告知并做好详细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二、刮蹭车辆后离开算吗
若在刮擦车辆之后离开该地,那么无疑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以下是其具体规范:首先,该行为应当满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的前置条件;
交通肇事逃逸并非仅仅局限于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这一特定的时刻与地点,而应扩大解释为包括了那些虽然没有立即逃离事故现场,但是在将伤员送往医院就医或者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门介入处理的过程中逃脱的情况,也应被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根据各方面证据,具体可以被视为肇事逃逸的情况列举如下:
1.明知发生,仍然驾驶车辆或丢弃车辆躲避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2.交通事故责任人坚持认为自身没有事故责任,宣布驾车离去的;
3.具有酒后驾车或等嫌疑的责任人,在报警后未履行现场等候处理义务,在车辆开出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尽管已经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未进行报警并且无故离开医院的责任人;
5.虽然将伤员送往医院,但在离开时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责任人;
6.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责任人;
7.虽然离开现场却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应该知晓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
8.经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但责任人未留下真实,有证据显示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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