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算全责呢
一、怎么算全责呢
在发生事件之后选择逃逸的情况下,通常会由逃逸者来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显示,其它涉案人员亦存在过失,则可适度地减轻肇事逃逸人员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点解释:
【1】肇事者明知已造成交通事故
(1):这意味着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必须明确知晓其行为已经引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因素。
(2)若行为人在未意识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离开现场,那么便无法将其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述的“明知”,是指行为人“清楚了解”或者“理应清楚了解”,倘若行为人在“理应清楚了解”自身行为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却故意装作不知情,逃离事故现场,仍然应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观上意图逃避事故责任
(1):在实际案例中,肇事者选择逃跑的主要动机多为“逃避法律追责”,但也有部分人出于其他原因,例如担心受到受害者亲友以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暴力攻击而选择逃跑,这类人群在逃离现场后,往往会迅速采取向上级汇报或报警等措施,接受法律的制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肇事逃逸怎么索赔
倘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选择逃逸,受害人有权利向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受害人通过惩罚性的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利益。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受害方的当事人有权提出附带,以获取因被告方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
具体而言,这些赔偿款项主要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以及用等方面。
如果受害人因此次事故不幸离世,其家属还可申请获得用等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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