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鉴定
一、怎么鉴定
逃逸的鉴定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时间要素以及当事人的心理状态。
首先,从时间角度来看,当事人必须清楚地了解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主观层面上,他必须具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
然后,从实际行动上看,当事人也必须明确地离开了交通事故现场。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还有义务积极地采取措施进行伤员和财产的急救工作、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并在现场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理。
在实际案例中,以下几种行为均可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当事人明明意识到了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仍然选择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并无任何责任,于是驾车迅速离开事故现场。
当事人存在酒后驾车或者等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没有按照要求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反而选择弃车离开,随后又返回现场。
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当事人在给伤者或者其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之后,便离开了医院。
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故意躲藏起来。
当事人虽然离开了现场,但是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应该知晓该起事故的发生。
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而当事人并未留下真实的,同时有证据显示他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肇事逃逸是包含两种情况的,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造成了肇事行为,即造成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来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由于驾驶人员没有选择接受处理而逃逸,则构成了逃逸情况,需要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追责和处罚。
二、肇事逃逸怎么鉴定伤者情况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鉴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时间与主观状态。
即当事人须明白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且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责任之意图。
离开现场的行为表现。
这意味着当事人已经从交通事故现场撤离。
未履行法定职责。
这包括当事人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伤员救治以及财产保护,也没有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更没有在现场等待相关处理。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当事人明确知晓发生交通事故,却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当事人自认无责,驾车远离事故现场;当事人存在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等嫌疑,在报警之后未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后又返回;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但在未报案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当事人在给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潜逃;当事人离开现场并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该起事故;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而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个人信息,同时有证据显示其系强行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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