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就不用陪伤亡费吗
一、就不用陪伤亡费吗
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严重的事故,致使他人受到伤害、死亡或者使得公共或私人财产受到了重大损失,那么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如果在发生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避,并且还有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警怎么和受害人定案
道路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过错通常是依据交通警察部门所颁发的书予以明确,若当事人对于此交通事故认定书持有疑义或不认可,可于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三个自然日之内向上一级交通警察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倘若并未提出复核请求或是对复核结果仍存在异议,则可在向提起诉讼时展开相应的证明活动,由法院借助这些有效证据进行审查和推断。
由于当事人自己提供证据的困难度较高,如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持有异议者,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可划分为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等四类。
关于各类责任的具体承担比例,并无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各省市、自治区及在制定自身的实施细则时,均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需要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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