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怎么定性
一、醉驾怎么定性
醉驾判定依据有两个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或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至80毫克之间。
根据刑事案件取证要求,需通过抽血检测来确认醉驾嫌疑者的酒精浓度,并以此作为鉴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怎么复议可以拿回
醉驾复议取回驾照方法如下:
1.若复议成功且行为未达醉驾程度,无需追究刑责;若达标准,则需受,如暂时吊销驾照同时缴罚款;
2.醉驾驾照被吊销五年内,需重考驾校,提交申请表、明、体检报告等资料,通过考试后方能向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3.吊销驾照满五年后,备齐申请表、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当地车管所申请,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合格后即可再次获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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