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逃逸还是不是可以开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对方逃逸还是不是可以开认定书
即使肇事者逃逸,仍可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意外时,尽管对方逃跑,但交警部门仍可依据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无需逃逸方参与。
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及其比例的重要法律文件,对日后的理赔和追责至关重要。
接下来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几个要点:
1.认定书的重要性:作为衡量事故责任的依据,认定书对受害方尤其重要,因其是向保险公司索赔或法律维权的必备材料;
2.赔付:在交强险规定的额度内(通常为1万8千元),无论责任如何,均可获得全额赔付,此部分不受事故责任影响;
3.责任判定与赔偿:若事故涉及人员受伤,则超出交强险部分的医疗费需按责任认定书所定责任比例承担,车辆维修费亦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对方逃逸怎么开事故认定书
交警到达现场后需先处理和调查逃逸事件。
若逃逸者未能被查获,自其被查获日起一定时间内,公安机关应出具书;如已查获,则当事人可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同样需在一定时间内出具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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