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
一、如何认定逃逸的法律责任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的相关重要内容如下所述:首先,如若由于当事人逃逸而导致事故无法被清晰认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无论各个事故关联方实际上的责任状况为何,都将被推断为逃逸方承担全体责任。
如果事故中某一方当事人逃逸,但通过事故认定的结果显示双方均不存在任何责任,即属于,那么仍然需要由逃逸方承担全体责任。
再者,如果事故中某一方当事人逃逸,且根据事故认定的结果显示逃逸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驾驶操作失误,而另一方并未出现过失,则逃逸方仍需承担全体责任。
最后,如果事故中某一方当事人逃逸,且根据事故认定的结果显示事故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责任,那么在明确过错比例的基础之上,应适度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杨雄可以另起吗
当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受害者时,他们有权利自主选择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以争取经济赔偿,或是通过更为简便快捷的方式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以同样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害者因被告方的犯罪行为导致了物质损失,他们就有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都将获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最后,如果涉及到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的同时,亦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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