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有哪些
一、的认定有哪些
罪认定条件为:首先,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之行为;其次,须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再次,严重后果应由违法行为引发且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联性;最后,该行为需发生于交通运输活动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处罚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则具体如下:未形成犯罪的,则由公安交管部门给予相应及;若已达刑事案件标准,则视逃逸情节轻重判定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且需吊销,终身禁驾。
认定逃逸的前提是行为人对事故应有明确认知。
若行为人对事故毫不知情,仅为正常行驶,则不应视为逃逸,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原则和司法公正相悖。
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处罚措施包括:
1. 造成人员轻伤或死亡的逃逸者,记12分;
2. 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逃逸者,记6分;
3. 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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