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特殊儿童离婚孩子怎么判
1、原则上倾向于判归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儿童权益,通常被法律赋予了优先权利,并往往会被授予与之生活的女性家长。
2、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给男方或者女方。
对于两周岁及以上已达成年标准但仍需监护的子女,若父亲和母亲都希望孩子能跟随自己生活,而当子女超过八周岁以上时,他们的意愿也应被视为决定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重要因素。
3、在充分保障子女利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亦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采取轮流子女的方式。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
1、通常情况下,年幼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归母亲所有。
2、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对于已满两周岁但仍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双方均有权利提出抚养请求,此时抚养权的归属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能会判给父亲,也可能会判给母亲。
另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有明确意愿跟随某一方生活,那么这一意愿也应被视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3、在充分保障孩子权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亦有权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选择轮流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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