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并且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并且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对于涉及到肇事逃逸的行为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金额处罚。
在接收到相关的罚款决定书之后,行为人需在十五个自然日内缴纳该笔罚款。
若在该期限内未能如期履行缴纳义务,则从第十六日开始,每日将按照未缴纳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逐步增加对应罚款。
若行为人仍未按时交纳罚款,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措施。
所谓“肇事逃逸”,即是指行为人在发生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属于肇事逃逸
众所周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些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以下是八种常见情形:
1.明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却选择驾车或弃置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并无任何责任,于是驾车迅速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或者等违法行为,在报警之后,没有按照规定留在现场等待处理,而是选择弃车离开,然而在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又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完成这一过程之后,并未及时向警方报告情况,并且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离开医院时,为受伤人员或其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故意逃避责任,藏匿行踪;
7.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现场之后,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们应该知晓该起事故的发生;
8.经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没有留下真实的前提下,强行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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