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警追究什么责任
一、交警追究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若中的当事人存在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得以明确认定,则该当事人应被判定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换言之,即便肇事司机原本可能并未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仅需承担部分责任,然而一旦实施了逃逸行为,便会导致其必须承担起整个交通事故的所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怎样判定为肇事逃逸
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判断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对“事故现场”这一概念做出合理且不违反罪定原则的扩展解释即可,如此便能够充分保证刑法条文内容之间的一致性与和谐性。
将“逃跑”的定义局限于仅仅从事故现场逃离是不够全面的。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只要当事人在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那么这种行为就应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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