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公安机关可不可以撤案处理
一、公安机关可不可以撤案处理
如遇刑事案件发生,在侦查机关决定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容许撤销该案的。
随后,应该由侦查机关按照严守法律程序的原则开展侦查活动,包括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缉捕员等等。
依照现行,只要符合提起的标准,侦查机关就必须依法向提起诉讼;如果出现了法定的特殊情况,侦查机关也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在投保人投的是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投保人醉驾,保险是否理赔
酒后驾驶行为严重,一旦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并引发了交通事故导致损失时,机动车的是不予理赔的。
依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法规,当驾驶员因醉酒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对受害方造成了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件保持免责态度。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者支付抢救费用的情况下,有权利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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