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一、未造成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1.在未取得机动车的情况下实施了驾车行为并且发生逃逸事件,如果情节轻微并不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人民币两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还可能面临十五日以下的措施。
2.同理,若驾驶员在无证驾驶及逃跑过程中导致至少一人以上遭受严重伤害甚至丧失生命,并且驾驶员需要承担主责或者全责的话,就将构成罪。
在此情况之下,如果驾驶员还有肇事逃跑的行为表现,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惩罚;而如果因为驾驶员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车辆肇事逃逸如何判责追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确立之法律原则及相关条款,当遭遇交通事故且肇事方逃避责任时,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可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予以预先支付。
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在垫付之后向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该条例还明确指出,若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选择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人,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人因为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其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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