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逃逸受害者轻伤怎样判刑
一、司机受害者轻伤怎样判刑
在交通违法行为中,若情节未达严重程度且罚款数额位于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者,可赋予当事人以罚款权力并给予最多十五天的措施。
至于交通肇祸,导致他人受轻微伤害,虽未达到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亦然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影响对行为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即给予当事人最高二千元的罚款额度,同时给予其最长十五天且最低二百元的行政拘留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后如何认定
对酒后驾车及后的逃逸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首先,肇事者需明确认识到自身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其次,肇事者在内心深处本意便是通过逃逸来规避法律责任以及事故责任;最后,肇事者必须在现实中确实进行了逃离事故现场且未向相关公安机关进行申报这一行为。
不可忽视的另一点是,肇事者还存在着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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